河北省廊坊市大廠回族自治縣城區第二幼兒園(河北省城鎮居住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(試行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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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廊坊市大廠回族自治縣城區第二幼兒園
1. 入園年齡:2019.9.1—2020.8.31(含當天)期間出生的幼兒。
2. 學位供給:優先錄取大廠街道戶籍適齡兒童。
3. 身體狀況:身體健康(無慢性傳染病)、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。正式入園前需提供區兒保所入園體檢合格證明及預防接種證明。
4. 報名所需材料:戶口簿(首頁、幼兒父母頁和幼兒本人頁)、幼兒出生醫學證明、房屋產權證、監護人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及幼兒園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。
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
2. 招生形式:計劃招生,雙向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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